根據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的建議(最終報告 於2020年9月發布),「學校推薦直接錄取計劃」(直接錄取計劃)自2022/23學年起推行,旨在認同一些具有才華而未能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(文憑試)獲全面評核的本地中學生。它基本上是一個「課程與學生配對」的計劃,提供機會予在個別學科/範疇具有特殊才華及興趣的中學生獲本地大學考慮直接錄取。
「學校推薦直接錄取計劃」接受申請日期:
2022年10月6日至12月7日
報名資格:
推薦參與第二屆直接錄取計劃的學生需符合以下條件:
(i) 修讀本地中學課程並應考2023DSE學生及
(ii) 必須透過JUPAS報讀大學
* 獲推薦的學生不可同時透過JUPAS下的「校長推薦計劃」或八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(教資會)資助大學在教資會「學生運動員學習支援及入學計劃」下為準學生運動員提供的各個直接錄取計劃
報名安排
獲推薦參與計劃的學生應同時提交JUPAS申請,並按JUPAS訂下的指引及日程遞交所需文件。獲推薦的學生必須將所選取的直接錄取計劃指定學士學位課程放在JUPAS申請的20項課程選擇之內;
*如獲推薦的學生未有將所選取的指定課程包括在其JUPAS申請的課程選擇內,其直接錄取計劃申請將不會獲參與的大學考慮。
哪所大學及課程會參與計劃?
200多個大學課程參與計劃,詳情請參閱教育局網站。參與直接錄取計劃的大學將會在2023年1月至6月初為所有獲推薦的學生安排面試,以評估他們是否適合入讀個別課程。
直接錄取計劃與 JUPAS「校長推薦計劃」有何分別?
直接錄取計劃 | 校長推薦計劃 | |
報讀課程 數目 | 一個 | 三個 |
表現範疇 | 學術及非學術 | 非學術 |
大學入學 的「3322要求」 | 不適用
(學生獲錄取與否並不受制 於其文憑試成績;每個參與 計劃的學士學位課程均有其 入讀要求) |
適用 |
入學面試 | 獲推薦的學生須接受面試 | 獲推薦的學生不一定獲邀 出席面試 |
直接錄取 | 適用
(在文憑試成績公布前發出 「直接錄取」通知) |
不適用
(部分獲推薦的學生可獲 有條件錄取資格或額外分數) |
申請途徑 | 與聯招雙軌並行 | 聯招 |
資料來源:教育局